接校组织部通知,我校应省里要求拟选派部分教师到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分配名额我院为1名,任期3年(也可派出两人,每人1.5年),11月中旬前往。
援疆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工作热情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勇于奉献,吃苦耐劳,热爱援疆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
管理和待遇: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工资;援疆期间,有福建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管理为主;省委组织部跟踪援疆人才,派出单位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家属;省财政发给一次性御寒费和困难补助2000元,选派单位给予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障;派出人才享受原来各项福利待遇;省财政每月发给固定生活补助;休假和探亲可合并使用,一年一次,往返路费、旅途住宿由派出单位报销;援疆期间,配偶可探亲一次,往返路费、旅途住宿由省专项经费报销。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于11月1日前到院党委办公室报名。
欢迎广大教师踊跃报名。咨询电话:22866267,杨志翔:1390693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