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党工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本学期党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校组〔2009〕20号),12月10日为全校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由校部机关党工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作风 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并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廉政宣传教育片。具体内容: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两份文件中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容; 2、廉政教育片《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此外,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还要组织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二、具体要求 校部机关党工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抓好本次党风党纪教育。请各 单位秘书于12月9日到校纪委办公室(行政南楼222)领取廉政教育片《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中国共产党 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学习材料已在新华网等网络媒体授权发布,请自行下载。 学习结束后,各单位要在12月20日前将此次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情况书面报告校纪委办公室。 福州大学纪委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