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高水平大学科研创新专项规划科研成果专项培育计划的实施,创造高显示度科研成果。请组织相关老师积极申报,请有意申报者认真填写《高水平“211工程”大学科研成果建设任务书》并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现将各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科技奖项。省部级一等奖培育,应用成果:其核心技术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整体技术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理论成果:系列高水平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学术专著出版二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者应用。国家奖培育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项目。
2、高端学术论文项目。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发表四大名刊(Science/Nature/Cell/Pans)以及三大名刊子刊的教师都可以申报资助(已经接受过高水平论文资助的教师,如果原来发表论文任务已经完成,可以再次申报)。
3、标准。国家标准:先要有国家立项后再培育。国际标准: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联系人:林巍 联系电话:22865523
校科技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