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7号)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印发了《福州大学纵向科研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福州大学纵向科研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为确保科研人员准确把握政策,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召开福州大学纵向科研资金管理文件宣讲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月3日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行政南楼123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院长)及科研秘书;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负责人及联系人。
科技处、社科处、计财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