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是硕士生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必须以报告会答辩的形式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的时间,可根据研究生本人研究进展确定,但最迟应在入学后第四个学期第十周前完成。开题报告由导师(组)和三位以上同行专家共同进行评审。开题报告通过者,正式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内进行修改,再度进行开题报告。
(二)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本研究领域“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注:
1. 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排序前3名)等同于“二类”刊物。
2. 对已录用的论文,在提交论文底稿和录用通知书后可认定为发表,但学院将定期对论文的实际发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学位分评委员会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国外期刊已录用的论文,在提交国外杂志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通知书、国外杂志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后可以认定为刊出。
4. 对已检索到的SCI或EI论文,需提交网上检索打印件,并由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
5.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必须署名福州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如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时指导教师应为第一作者)。
(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 规范性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有新见解;
(2)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中英文题目与摘要、目录、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等;
(3)学位论文要求文字简明,图表规范,条理清晰、分析严谨,理论推导正确,实验数据真实有效。
2. 质量要求
(1)硕士生应能熟练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在导师指导下正确选题;
(2)能对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等做出论证;
(3)对所研究的课题应该有新见解,在原理方法、实验方案、工艺流程等方面有所创新,具有一定的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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