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第四周~第六周之间;在职研究生可顺延一年开题,但要开题报告满12个月才能提出毕业论文送审申请。
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9月修订)。
(2)发表论文要求
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在本研究领域“二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1. 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排序前3名)等同于“二类”刊物。
2. 对已录用的论文,在提交论文底稿和录用通知书后可认定为发表,但学院将定期对论文的实际发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学位分评委员会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国外期刊已录用的论文,在提交国外杂志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通知书、国外杂志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后可以认定为刊出。
4. 对已检索到的SCI或EI论文,需提交网上检索打印件,并由学位分评委员会审核。
5.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必须署名福州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如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时指导教师应为第一作者)。
(3)学位论文要求
位论文与答辩工作按《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9月修订)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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